我在電話裡很少發脾氣,最多就是語氣不耐煩一下下,
因為我是俗仔,怕被申訴,
但昨天,我終於(在經過理性的計算後)小小對被告發飆了一下。

第一次傳喚這傢伙時,他以
『收到傳票時只剩幾天,臨時找不到人代班工作』
以及『現在住在南部』等由請假,
還要求能否改到下午的庭期,但因我固定是安排在上午的庭期,
如果要開下午的庭,就勢必得麻煩同事幫忙打字,
不過我想說這一件並不難,只要他來開一次庭就可以結案。
就幫他又安排了一次下午的庭。

所以我又傳了第二次,但,塔碼的他又給我不來,
只傳了一份傳真來說他戶籍已經遷到南部,希望能移轉管轄,
我就又重新查了一次戶役政,提早一個月就開傳票給他,
然後在第三次開庭前,他又打電話來要請假,是學長接到的,
理由同上,說是收到傳票時已經太趕,來不及找人代班,
後來我有要重新聯絡這傢伙,但電話沒人接,
於是開庭日到了,果不其然還是未到,
開完庭後,我就再打電話給他,
哼哼,這次有人接了,
我便以很不耐煩的口氣直接報上名號,問:

『有沒收到傳票?』

『為什麼今天沒來開庭?』

他。竟。然。回。說:

「我沒有收到傳票啊,我不知道要開庭!」

「你的聲音跟我上次聽到的事務觀聲音不一樣啊,你是哪一位啊?」
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挖勒FATHERFOCKER勒!

我就直接把整個案件內容喊給他聽,說:

『你不是有打來請假?怎麼會不知道要開庭?』

『那個是我同事接的,你的理由不是又跟上一次一樣嗎?找不到人代班?』

『我這次已經提早一個月寄傳票了,包括你的新舊地址都寄了!』

『我跟你說,反正下次我會再傳,
你還不來我們可能會依法對你進行拘提,就是請警察去你家帶你過來開庭,
搞到這樣會變的很複雜,你也不想吧?』

他後來有答應下一次盡量來開庭,但仍要求可否在下午開庭。

我很不爽,其實可以幫他安排在下午啊,
但我直說我為了你已經另外安排兩次下午的庭期,你都不來,
這一次看你要不要提早上來北部找朋友或旅館住也好,
隔天一早來開庭,結束再回去!

其實他再說什麼下午比較方便,
我真的覺得他是在鬼扯,其實本來我會相信,
但電話一開始騙我說沒收到傳票後,他說什麼我都不BUY了,
現在有高鐵,真的一日來回會不便嗎?
沒心而已!

他勉強願意答應了,但又問了一句,
「那可以幫我安排在星期二嗎?」

『不行!我庭期就是星期三,現在沒辦法幫你多排一庭出來!』

(他也很不爽似的)「不能幫我想想辦法嗎?」

......................

『我已經幫你想過好幾次辦法了!這次請換你為自己想想辦法!』

我喊完後,再跟他叮嚀一下次請務必到庭,
不忘最後加句:「『那謝謝你喔!』

掛電話,喀擦!

哈,通體舒暢!

也許有越來越多人會覺得我怎麼這麼好刻薄、不好相處的樣子,
但這傢伙涉嫌的犯罪事實真的很可惡,
礙於偵查不公開原則,我就不說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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