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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10月底和朋友一起吃麻辣鍋,可能是因為罪惡感,忘了誰先提的,開始嘴砲(講過無數次的)減肥話題,友人R嗆聲話起兩個月減15公斤的當年勇(約十餘年前),我們便群起吐嘈、噴酸,R怒而回應:「那如果我兩個月...不,半年減掉20公斤,敢不敢打賭一萬元?(他減成功就輸給他一萬元)」。八成是職業病的關係,我越來越禁不起挑釁了,薪水可以輸、帥度可以輸,氣勢絕不能輸啊!更何況R還是幹律師的,我在不知不覺中把機關名聲給壓上了。

於是我腦袋開始快轉評估R半年減掉20公斤的可能性,覺得R辦的到、辦不到的各約40-60,我有贏面。但想到最後,發現如果真的讓R贏了,他不只可以贏到一萬元,還可以贏得健康、博得自信,更可惱的是可以看著還是胖子的我放聲嘲笑....手上還可以揮著贏來的鈔票當扇子...這孰不可忍啊!!

『那就一起賭吧!』
「?」
『我們用半年看誰能減掉20公斤,沒達成的人就輸1萬元給對方,如果兩個人都沒達成,就各自捐1萬元給指定的公益團體!』

由於我和R身高、體重相近到可以用合體術的程度,兩人當時體重均約為驚人的95公斤,所以目標就是半年要瘦到75公斤,為了紀錄方便,以隔年的6月底(或七月初?)為限。飯畢後,眾友人步行到一旁的中央公園散步降血糖,在謝和弦的歌聲中開始了這場賭上尊嚴、健康以及金錢的比賽惹。

(中略)

然後今天是104年6月30日,量到了74.8公斤。  

 

PS:20公斤的差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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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上是去年七月中到京都的樣子 絕對有95-96公斤+

圖下右是現在的樣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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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acin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